法 师 讲 法

2011-05-27  来自: 重阳寺 浏览次数:617

法 师 讲 法

二0一一年四月初八于重阳寺

1、什么是皈依?皈依有几种?

       ——重阳寺印如法师讲述

显宗论云:所言皈依者,救济羲,以皈依三宝能息无边生死苦轮,远离一切大怖畏故。准律所明。皈依有五种:一、翻邪三皈,二、五戒三皈,三、八戒三皈,四、十戒三皈,五、具足戒三皈。我平常所言皈依既是第一种,也就是说:皈依佛教三宝是离开过去那种对人生和宇宙的片面或者不正确的见解。皈向一种对人生和宇宙的正确、全面、圆满见解的开始。从而达到从根本上平衡心态,解除烦恼、离苦得乐的目的。皈依之后,则身有所皈,心有所依。身皈於住持三宝。心依於自性三宝。皈依所获功德,不可思议。校量功德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满种如来。如稻麻竹苇,人以四事供养满两万岁。诸佛灭后。各起塔廟,復以香花种种供养。其福虽多。不如有人以纯净心皈依三宝所获功德。

2、皈  依  三  宝

——观音寺释仁涛讲述

把自己的身心性命,一切全体交付归属和仰仗对方,此对方就是所谓的皈依处。此皈依处不应是世间威力的大梵天、韦纽天、马哈得哇(中天)等,也不是依住于某山、某崖、或某湖、某树的神祗,天、龙、大力精怪等。因为这些神鬼等都不能救护我们,不够资格作我们的皈依处的缘故。

经云:“世间诸事物,山石树木等,

      神鬼诸祭祠,不能做皈依。”

然则自己的父母和亲友及对我们爱护利济的人能否作我们的皈依处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文殊游戏经》云:“父母难作皈依处,妻女亲属亦不能,彼等终将舍汝去,随彼意乐他方行。”

为什么以上所说的事物,神鬼和亲友都不能做吾人之皈依处呢?因为他们自己都未能脱离痛苦和怖畏!为别人皈作救是需要自己先解脱痛苦和怖畏才行的!彻底解脱了一切痛苦者,只有佛陀,只有佛法和成就了的法友——圣僧。因此向这三者做皈依,才是对的。

“于怖畏时除怖畏,于无救时作救皈,

佛陀正法与圣僧,我今至诚作皈依。”

有人想:虽然我们向三宝的皈依,但是否真正有了皈救之处呢?这样的疑心是不对的。《大涅槃经》云:“若人皈依于三宝,必能解脱诸怖畏。”

现在解释皈依,略如下颂:

“类别所依境与时,音乐仪轨及作业,

学处以及其功德,九门诠释皈依法。”

㈠皈依的类别有二:共同的皈依和特殊的皈依。

㈡皈依的所赖(或所依处)有二:

1、  共同的所依处这是指一般人因为惧畏轮回的痛苦,而把三宝认作为与鬼神一般的救护者。

2、  特殊的所依处:这是指指属于大乘种性之人、天等,已得清净之(成就)补特伽罗。

㈢皈依的境也有二:

1、        普通的皈依境,在这个项目之下有三宝:

①  佛宝——是指断、智、力三者皆已圆满佛陀薄伽梵。

②  法宝——A、佛说的教法:十二部经等。

          B、证入的教法:道谛及灭谛。

③僧宝——A、属于异生类的僧团,比丘四众等。

B、属于圣者的成就僧团,那得列四圣果或入支分的人。

2、特殊的皈依境,这可以由三方面来说:

①从对象的观点来看,佛宝就是具有色身的如来,法宝就是大乘经,僧宝就是菩萨之僧团。

②从现观(或证境的)观点来看,佛宝就是那具有法报化身的人,法宝就是那寂灭的正法(涅槃性),僧宝就是登地以上的诸菩萨众。

③       从究竟的观点来看,只有佛宝才能算真正的究竟皈依处。《大乘宝性论》云:

“若论究竟了义教,究竟皈依惟佛陀。”

为什么佛陀才是真正的究竟皈依处呢?颂曰:“佛宝具足法身故,众生蒙恩究竟故。”

就是说因为佛陀具足法身之德相,不生不灭而能显现诸相和断灭烦恼等殊胜功德,所以才能够成为究竟的皈依处,那么法宝和僧宝二者,就不是究竟的皈依处了么?《宝性论》云:“二法及圣僧,非究竟皈依。”

这又是什么缘故呢?答案是:法宝者有二种,一是义法,二是证法。义法者不能超出名言及文句之范围,好像行抵彼岸时,舟筏就必须弃置。义法者终被抛弃亦复如是。证法者亦可分为两种:1、道谛者属于有为法之范围,不是常法,乃一种被学习之法,所以不是皈依处。2、灭谛者声闻乘所宗,如吹灭的灯一样,已经没有继续的存在,空天断灭,所以也不能是究竟皈依处。

僧伽者他们自己也怖畏轮回之苦,要向佛陀求皈求救。自己尚有怖畏之人,怎能为别人作究竟之皈依处呢?《宝性论》云:“毕竟被弃故,学处(有为)故,断灭怖畏故,二法及僧伽,非究竟皈依。”

无著大师云:“恒常,无尽,坚固和胜妙的皈依处,只有一个,那就是如来薄伽梵圆满佛陀。”

果然是这样的话,此处所说的不是与前面所说的皈依三宝相违反吗?答案是:(前面所说的皈依三宝)乃是拉近众生的一种方便耳。《大解脱经》云:“简言之,皈依处只有一个,但为了方便而权说为三种。”

以善巧方便而权说三皈依者,《宝性论》云:“佛陀正法与僧伽,三种差别及三乘,摄受接引信七故,权立三种皈依法。”

这是说由三种功德,三乘教法,三种行持和三种信心等而(随即)调 教各类众生。例如:

用以上三种教相而摄受众生而宣说三种皈依处,及薄伽梵以世俗之方便,对各种众生所建立之次第法乘也。

皈依的时间:有一般性和特殊性两种。一般性的皈依是:从现在起,一直到生命终结为止这段时间中的皈依。特殊性的皈依是:从现在起一直到证得菩提觉位时为止,这整个时间内之皈依。

皈依之意乐:亦有一般性和特殊性之不同。一般性的意乐,是为了使自己能脱离难以忍受之苦痛而作皈依。特殊性的意乐则是为了使别人能脱离难忍之苦痛而作皈依。

皈依之仪轨:也有一般性和特殊性两种不同。一般性的皈依仪式如下:

最初之受皈依弟子应先向上师祈请(传授皈依),然后上师应在三宝前作供养行。若(条件不足)未能作供养,则应缘想三宝位于虚空中,以意识观想而作供养及礼拜。然后上师唱念下面之皈依文,弟子也随而复诵之:

“十方一切佛陀及菩萨,请你们护念我啊!上师请您也护念我啊!弟子某某从现在起一直到未证菩提之前,(以身心性命)来皈依二足尊之佛陀,皈依远离贪欲的正法,和皈依殊胜团众之僧伽。十方一切佛陀及菩萨,请你们于一切时护念我,为我作皈作救,作皈依处。”受皈依之弟子应当以最诚意之心,如是至心祈祷念诵三次。

特殊之皈依仪轨,此可分为前行,正行和结尾三部分。前行是在一个合格的上师前,供养一个具有鲜花的曼陀罗,并向他祈祷请求传授皈依法。此时上师对来求之弟子,若认为具有大乘根性,堪为法器,于初夜时,应准备建立三宝造像,陈设供品,并宣讲皈依之利益及功德和没有皈依之过失和危险。中夜时再开始作正行之仪轨。最初,应该于三宝之造像起真实感,对之礼拜及供养,然后弟子随上师念诵下面祷文:“一切佛陀和菩萨,请你们护念我啊!上师请您也护念我啊!弟子某某从今日起,乃至未证菩提之前(及至身心性命)皈依一切二足尊之薄伽梵之佛陀,皈依远离贪欲之寂静涅槃法,皈依住不退转圣位诸菩提埵僧众。十方一切佛陀及菩萨,请你们于一切时护念我,为我作皈作救,作皈依处!”

如是念诵三次,然后观想迎请现观境之三宝,前来真实相对,如在目前,对彼礼拜供养,心力诚挚的想着:“一切三宝都知道啊!应该做什么,怎样去做,三宝都清楚啊!”这样想着,依上面的祈祷文念诵三次,就进入惟一之空性之皈依三宝法。依三轮毕竟清静。(无能作、所作及作业三者)之见而行礼拜供养及皈依,心想:“一切法本来无我,无任何实体,佛、法、僧三宝亦复如是。这才是无尽之皈依处,恒常之皈依和圆满之皈依处。”

《马着巴请问经》云:

“怎样才是以没有尘嚣的心来作皈依呢?”

那就是说:能了解所谓圆满佛陀者乃一切法空,无色、无相、无法可立之定义,此即是皈依佛。能了解一切万法毕竟归溶于广大之法界性中,此即是皈依法。能了解有为法和无为法没有丝毫的差别,此即是皈依僧。后夜行仪轨皈依之结尾时,应先举行供养以酬谢三宝之恩佑。《庄严经论》云:

“于一切苦难,恶道绝望处,以及诸怖畏,小乘外道法,能作皈作救,是为胜皈依。”

一般之皈依处是指能与一切苦痛作皈作救,于三恶道、绝望之困境及种种怖畏时为作皈作救。特殊之皈依处是指能够回护行人不堕于小乘及外道之法术中。

皈依后应当时常尊奉之行则(或学处)如下:

㈠于一切时应当努力供养三宝,在自己饮食的时候,也应该先供养三宝,即使遭逢性命的危险和被诅咒时,也决不能背弃三宝。时常不断地思念三宝之功德。受过皈依的人,应该这样去学习和训练自己。

㈡除了皈依佛外,不再皈依其他神祗。《大涅槃经》云:

        “ 我今皈依佛,最胜善知识,

          从此不皈依,其他各种祗。”

皈依法之后,从此就不应对众生作损害之事。经云:“皈依法宝已,永离损害心。”皈依僧宝之后,从此就不再依附任何外道。经云:“皈依僧宝已,无复依外道。”

㈢于如来之佛宝造像应时时恭敬,即使一个土制的半截佛像也应该殷重恭敬。对于法宝之所依——经卷和书籍应时时恭敬,即使是佛经上的一个字,一句话,都应该尊敬顶戴。对于僧宝,法师们也应当时常恭敬。即使是他们的日常用具,甚至那袈裟上的补丁也应当恭敬尊重。

皈依之利益略说有八:

一、          常迂佛法,趋入内道。

二、           能作法师,为众所依。

三、           昔作恶业,皆悉清静。

四、           不为人及非人等障碍所损。

五、           一切所作,皆得成办。

六、           常具广大福德之因。

七、           不堕恶趣。

八、           速证菩提。

3、种“善因”的种种方法

——观音寺释仁涛讲述

 “种善因”就是做善事。

许多人,一提到“做善事”,就会有一连串的意念:“这是有钱人做的事。”“入息不多,怎么做到善事?”“要捐钱出去?”

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觉,认为“做善事”就等于出钱。要“出钱”,才能“做善事”。

其实,“做善事”的范围相当广,有“出钱”做的善事。如:开设医院、创办学校、建安老院、办孤儿院、赠医施药、造桥修路、设灯照路、赈济饥荒、施衣济寒、施棺葬尸、创修寺院、印造经文、捐印善书、买物放生等。

更有“不出钱”能做的善事,如:慈悲戒杀(减少世间一份杀孽),解除他人冤怨(调解怨恨,化干戈为玉帛),替人隐恶扬善,息除是非争端,原谅别人过犯,宣扬善德,捡除挡路之瓦石(香蕉皮、西瓜皮、玻璃碎片等),修桥补路,文明礼让。尊敬长辈,爱护小辈,孝敬老人,扶伤残人士过马路或上下车,让座位给孕妇或老人,路见病危、尽力救护,出言语安慰病危或轻 生之人,鼓励意志消沉之人,成全他人之名利或节义,助人骨肉团聚,讲经史谈道义而化导奸顽愚昧,劝人弃邪淫而向正道,容人之过错,怜人之孤贫,劝人信因果,种福因,敬惜字纸,勿使污亵,施恩于人,勿求报谢,献血救人,诸如此等,都是不用花钱而能做到的善事。

由此可知,“做善事”不一定要“出钱”,最要紧的,是要“出心”去做!

“做善事”的范围很广阔,处处都是“种福之门”,只是世人有无立“心”去做而已!

我有好几次出行,发现有一位船上的职员,在船泊码头之时,不厌其烦地扶持老人小孩上落船,而且态度慈和,我不由自主投以敬佩之眼光,在默默中,用目光来表示我内心的崇敬和赞叹。

在车上见到让坐的人;在马路上见到搀扶失明人士的人,我都投以崇敬的注目礼,他们不但品德高尚,令人敬服,而且他们都在为自己种福。

更有不少人做善事不给人知,不给人见,如匿名捐款济贫,暗中息除他人冤怨,暗中替人 消 灾解厄,暗中成全他人等等,这些人种的福德更大,暗而不显之善事,是谓之阴德。亦是佛经所云“无相布施”也。

做善事有大小之分,主要的区别原则大约可分两种:

一、以“出心的程度”来衡量。

比如说,富者施舍出一百元,贫穷者亦施舍出一百元,富者所施舍一百元犹如九牛一毛,而贫者所施舍的一百元则可能是数日之餐。因此,出心的程度就大有区别,同是一百元数目,贫者所做的善事就大得多,所种的福德效果也大得多。所以,往往贫人施舍数十元,会胜过富者施舍数千元或数万元。

又比如说:甲乙两人同是一样生活环境,施舍出同一个数目的钱财来做善事,而阿甲做了善事之后,心中常常记住,冀图速速获报答,并常有居功之心,沾沾自喜。而阿乙做了善事之后,无居功之心,亦无冀图速获报答,谦虚谨慎,只顾耕耘,不问收成。因此,甲乙两人的出心程度就大有区别,阿乙所得的福果必然远胜阿甲。

佛经有云:“无功德处,是大功德。”意思是说,没有“功德之心”自居,所做的功德才是大功德。“出心”即是“发心”,是发慈悲之心,发布施之心。如果是较有修持和德行的人,发出的“慈悲之心”是非常深远的。任何正派宗教的教主,在当初设教的时候都有一个共同的宏愿,就是“普渡一切众生,拯救一切众生出苦海。”这种伟大的慈悲心,成就了不可思议,无可衡量的大功德。现在佛教和道教的一切法事,在“回向”的时候,都是将法事的功德回向给一切众生,祈世界和平,风调雨顺,众生安居乐业。这也是发大慈悲心的表现,本身就具无量的功德。

学佛学道的人,修行修德的人,立志种福改善命运的人都应该发大慈悲心,不但为自己,更要为大众,埋头辛勤地耕耘,日积月累,自然会收到丰硕之果。

二、以“受益的程度”来衡量

比如说,阿甲所做的善事是一个人受益,而阿乙所做的善事是使大众受益,当然阿乙胜阿甲。

又比如说,有阿丙不务正业,嗜赌邪淫,债台高筑。阿甲用金钱帮助他还清债务,救起阿丙免受官刑之苦。而阿乙则用言语晓明大义,劝回阿丙改邪归正,使他终生幸福。甲乙两人同使一人受益,都有善德。但阿甲是使他暂时受益,而阿乙是使他终生受益,由后者又远胜于前者。亦可见不一定要用金钱才能做得善事。

以上两种衡量方式都是首重于“发心”。因此不一定有钱的人才有机会做善事,贫者只要能“发心”去做,效果一定比富者好。因此,“出心”比“出钱”要珍贵得多。而上天所庇辅的,也就是能够真正施舍出“爱心”给众生的人!所谓“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道无亲,唯与善人”。这正是上天最公平的之处!

今天我们有些人对做“功德”这个词概念模糊,认识不清,往往是认为去庙上烧香或去寺上捐点钱就是“功德”,这个想法是片面的。佛教首先讲学佛先学做人,通过做善事提高人品味,获得更多更有价值的人生观,由此使大家明白什么是“善”,然后在行动中去体现,使社会成为和谐“大家”,让大家都有一个爱心去维护这个和谐的“大家”,才能有明天更好的社会生活。

关键词: 法 师 讲 法           

重阳寺又叫“白云庵”,位于河南省西峡县重阳镇上,在伏牛山群山环抱之中。歌曰:山花异草尽芬芳,巍巍形似福寿山;胖大腰圆似佛祖,两面炉山曲蜿蜒;手伸重阳街头上,四面山顶映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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